南京大学硕士愿意当“临时工”,不仅仅是因为就业形势严峻
作者:探索 来源:娱乐 浏览: 【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4-09-22 01:27:24评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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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在网上看到一个公示,内容是大学当某地法院系统拟录用的司法雇员名单。名单显示,硕士势严该系统招录的愿意因为业形多名司法雇员均为知名大学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还有南京大学硕士这样的仅仅峻一流人才。在很多人眼里,临时工司法雇员只是南京没有编制的“临时工”,因此大家认为南京大学硕士愿意当这种“临时工”,大学当充分说明了现在就业形势的硕士势严严峻。
1)
司法雇员是指在检察和法院系统中从事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的仅仅峻专业人员。主要负责庭前准备、临时工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南京程序性和事务性辅助工作,如书记员、大学当档案员等职位,这些岗位对于审判和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所以不要因为司法雇员没有编制就小看了他们,他们的专业水平很高,工作能力也比较强,就是身份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一样。
事实上,虽然司法雇员没有正式的编制,但他们不算完全的“临时工”。司法雇员享受不到编制内员工的一些福利待遇,如部分补贴等,然而他们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是优于传统临时工的。
另外,司法雇员也是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统一招考进入检察和法院系统的。他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这种合同化的管理方式同样具有较高的职业稳定性。
但不管怎么讲,没有编制就是没有编制。作为南京大学这种顶级985高校的研究生,愿意选择干没有编制的工作,的确是因为现在工作不好找。尤其是法学等专业的毕业生,即便拥有名校硕士文凭,也很难找到对口的编制内工作岗位。
想想也是,检察系统、法院系统每年只招那么点公务员,可是每年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有那么多,注定只有少数法学专业毕业生能成为在编人员。
2)
不过,南京大学硕士愿意当“临时工”,绝不仅仅是因为就业形势严峻!
首先,司法雇员这种非在编人员待遇并不差
与单位的公务员相比,司法雇员的待遇可能不算好,但与那些在企业上班的普通年轻人相比,司法雇员的待遇是相对不错的。
公开资料显示,部分地区A类司法雇员(包括研究生)年薪可达15万及以上。如果算上绩效奖金,收入会更高。其他许多地区的A类司法雇员年薪或许没那么高,却也普遍在10万以上,且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其次,司法雇员有更为灵活的职业发展前景
没有编制的司法雇员,在职业发展上有一定的灵活性。他们通过职前培训、工作实践等方式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可以换个待遇更好、环境更佳的工作岗位。特别是A类和B类司法雇员,其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可以很方便地“跨地区发展”。
也就是说,部分毕业生将司法雇员岗位视为一个过渡性的选择,通过积累实际工作经验,提升个人能力和竞争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报考司法雇员是出于个人的兴趣和职业规划
部分毕业生对法律实务工作充满热情,想通过司法雇员岗位深入了解法院工作流程和法律实践。这种选择体现了毕业生对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的尊重与追求。
简而言之,南京大学硕士选择当没有编制的司法雇员,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既反映了当前严峻的就业环境,也体现了毕业生在职业规划和个人发展方面的务实态度。
今日话题:你对南京大学硕士选择当司法雇员这件事怎么看?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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